程老師提到的是一種設計方法論.從空照的角度,巨觀的分析都市紋理,經由圖像分析,簡化,解構成符號與基本圖像.再從這些圖像的變化找尋出最基本的公式或規則.再將公式的演化套用在城市中小尺度,中尺度與大尺度.這個手法將複雜的事”簡化”後創造出可能性.
曾老師提到了是”機制”.機制是種動態的系統,裡面的角色有直接與間接的關聯.這種關連維持著一種危險的平衡.機制的複雜度是有幫助的,這種幫助能找到”被侷限”(我理解成公式或事規則)外的可能性.
最後想同時問兩位老師問題;所有的事物(事件)包含有型態與無形態(機制)與變因(意外事件)都有可能被”數據化”,公式化或簡化嗎?那這樣的”簡化”是抹殺可能性還是創造可能性?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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