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 星期二

課後提問-吳柏君

在老師介紹的眾多案例中,理解到一個好的設計該如何被執行,能被彰顯的部份也都不太一樣,其中讓我最感興趣的是關於設計之看與被看的問題,通常一個設計案都是以被看之角度存在,而另一種思維卻是以看為出發點,設計本身的形體是為了引導人們觀看本身以外的環境而存在,另外一個設計是一群海鳥拖行建築物的案子,儘管是呈現一個不太可能存在的狀態,但想像之方式完全跳脫一般的建築思維,畫面的趣味性與衝擊性讓人印像深刻,program的差異性讓案子本身呈現多樣的風貌。過去建築設計都是在一個是否可以被執行的思考脈洛之下進行, 若能跳脫這樣的思維,作品將能呈現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張力,趣味與詩性也由此產生

請問林老師
一個好的建築設計,是否要定義在可不可以被實踐這件事情上?
如果一個建築設計不能被執行,那是否可以稱做建築?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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