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1日 星期二

提問 - 王威翔

過去對於設計 前半部的概念發想,總是針對某種社會或實質問題,進而快速找出某種可以相互對應的理論套用在其上。可能是個公式或是個相似點,便開始自圓其說的認定兩者之間的共通性和互補性。這樣的現象在設計和分析上普遍被使用。由於不可見、人類理想追求的部分確實存在,勢必把所謂可見和不可見部分放在一個可以被討論檢討的架構下去討論。就以學術的探討層次上差異,也並非過去所想像的1+1=2_都以同一種解讀方式去解釋它,甚至把它們兜在一塊。這樣的不準確性確實也帶來了不少負面影響。


給汪老師 :
1.不可見部分視為道的一部份,是個理想。實的部份則可視為一門學術或是技術。如果所探討學術的最終中心思想和不可見部份相違背,那應該如何取決?難道永遠視道為終極的追求目標?那學術和技術的存在是否只是未了解決感覺所引起的覺悟部份?
2.在快速變化的社會中,所謂可見部份,不管是學術或是問題都快速相繼而生。道的存再是否只是因應可見部份變化而有所依據或準則而存在?相對是否也可以推測道的中心思想非存在?而和可見部分隨時間可以被改變?

給羅老師 :
1.建築的最基本目的,無非是讓人住的安全、舒適。就以形式上來探討,美學部分為最基本需求。就以目前建築所探討的在地性或和建築空間和環境關係,也可以被理解。但求學間所謂的概念、建築詩性的存在是否有絕對必要?如果有,那又是為了什麼?
2. 老師曾經說過建築的定義不再是專為人使用而存在,除了刻版的印象和需求外,建築空間存在意義和價值又是什麼?

1 則留言:

汪文琦 提到...

請參考我張貼在「心得-吳柏君」下方的綜合答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