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行銷 市場 關鍵字查詢 林 詩翔------資料維基百科

行銷
市場營銷(Marketing)又稱為 市場學、市場行銷或行銷學。簡稱「營銷」,台灣常稱作「行銷」;是指個人或集體通過交易其創造的產品或價值,以獲得所需之物,實現雙贏或多贏的過程。

權威定義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下的定義是:
行銷是創造、溝通與傳送價值給顧客,及經營顧客關係以便讓組織與其利益關係人受益的一種組織功能與程序
菲利普·科特勒下的定義強調了營銷的價值導向:
市場營銷是個人和集體通過創造,提供出售,並同別人交換和價值,以獲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種社會和管理過程。
而格隆羅斯給的定義強調了營銷的目的:
營銷是在一種利益之上下,通過相互交換和承諾,建立、維持、鞏固與消費者及其他參與者的關係,實現各方的目的)。

新式定義
台灣的江亙松在<你的行銷行不行>中強調行銷的變動性,利用行銷的英文 Marketing 作了下面的定義

「什麼是行銷?」就字面上來說,「行銷」的英文是「Marketing」,若把 Marketing 這個字拆成 Market(市場)與 ing(英文的現在進行式表示方法)這兩個部分,那行銷可以用「市場的現在進行式」來表達產品、價格、促銷、通路的變動性導致供需雙方的微妙關係。

市場營銷理論發展的四個階段
初創階段(1900年—1920年)
功能研究階段(1921年—1945年)
現代市場營銷學形成和發展階段(1945年—1980年)
營銷擴展階段(1980年以後)

市場與需求
市場營銷學中的市場可以等同於需求,即研究消費者的現實需求和潛在需求。
美國市場營銷協會(AMA)的定義委員會1960年對市場提出以下的定義:
「 市場是指一種貨物或勞務的潛在購買者的集合需求。 」
菲利普·科特勒把市場定義為
「 市場是指某種產品的所有實際的和潛在的購買者的集合。 」


市場的類型
市場從不同角度,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其中按商品的基本屬性可劃分為一般商品市場和特殊商品市場。一般商品市場指狹義的商品市場,即貨物市場,包括消費品市場和工業品市場;特殊商品市場指為滿足消費者的資金需要和服務需要而形成的市場,包括資本市場,勞動力市場和技術信息市場。對以上兩種市場作分析時一般要研究消費者市場,產業市場和政府市場。

市場營銷環境分析常用的方法為SWOT分析方法,它是英文Strength(優勢)、Weakness(劣勢)、Opportunity(機會)、Threaten(威脅)的意思。從內部環境分析優劣勢,從外部環境分析機會與威脅。


市場營銷策略
主條目:營銷組合
營銷組合的四個因素常稱作4P,即:

產品(Product)
價格 (Price)
推廣 (Promotion)
通路與配銷 (Place&Distribution)
這四個因素應用到營銷過程中,就形成了四方面的營銷策略。加上政治POLITICS和公共關係PUBLIC,是為6P。

1981年布姆斯(Booms)和比特納(Bitner)建議在傳統市場營銷理論4Ps的基礎上增加三個「服務性的P」,即:人員(People)、流程(Process)、環境(或是或實體環境;Physical evidence)。

根據與市場競爭對手對抗的需要而制定富有競爭力的產品、價格、渠道和促銷政策。這一時期誕生了著名的4P理論。當時還是大眾媒體盛行的時代,依靠大眾媒體促進銷售,無差異化策略成為這一階段的明顯特徵。
產品
產品策略主要研究新產品開發,產品生命周期,品牌策略等,是價格策略,促銷策略和分銷策略的基礎。

價格
價格策略又稱定價策略,主要研究產品的定價、調價等市場營銷工具
推廣
推廣是將組織與產品訊息傳播給目標市場之有計畫性的行銷活動,它主要的焦點在於與消費者溝通。
推廣的形式(推廣要素)則包括了廣告宣傳、公共關係(PR)、促銷(SP)活動、人員銷售(PS)、口碑操作..等,透過推廣,使企業得以讓消費者知曉、瞭解、喜愛進而購買產品,推廣的強度及其計畫是否得宜,足以影響或操縱產品的知名度、形象、銷售量,乃至於企業的品牌形象。
有了推廣,消費者才可得知產品提供何種利益、價格多少、可以到什麼地方購買及如何購買等,而這些消費者反應會進一步協助推動其他行銷組合(產品、價格、通路)做修正調整。
通路
又稱渠道策略,是指為了達到產品分銷目的而起用的銷售管道。它代表企業(機構)在將自身產品送抵最終消費者之前,所制定的與各類分銷商之間的貿易關係、成本分攤和利益分配方式的綜合體系。這裡的分銷商既包含批發商,也包含零售商,甚至包含物流配送商,或是公司業務人員直接對消費者銷售,和傳直銷——或名多層次傳銷公司的直銷人員及其組織架構。
企業制定分銷政策的目的是:讓產品更順暢地到達顧客手中,既要保證分銷成本低廉,又要保證顧客對送貨期、送貨量、裝配服務、疑難咨詢等方面的要求。
在產品日益豐富的情況下,分銷政策可能變得越來越難制定,因為相對於產品和品牌的過量,分銷商則顯得稀少,因而後者擁有了大量討價還價的權力,力圖從製造商或上游企業那裡獲得更大的利益分成比例。
零售商在最近10年的表現尤其令人矚目,它們不僅從事零售,也開始插手於產品的上游生產過程,並以自己的店舖名稱或獨創名稱作為自己所產新品的品牌——即自有品牌(private brand/label),或叫店舖品牌(store brand/label)。這更深地威脅到了純粹的製造企業的利潤空間,當然也大大增加了後者制定分銷策略的難度。
人員(Personal Sales)
所有的人都直接或間接地被捲入某種服務的消費過程中,這是7P營銷組合很重要的一個觀點。知識工作者、白領僱員、管理人員以及部分消費者將額外的價值增加到了既有的社會總產品或服務的供給中,這部分價值往往非常顯著。
流程(Process)
服務通過一定的程序、機制以及活動得以實現的過程(亦即消費者管理流程),是市場營銷戰略的一個關鍵要素。
環境(Physical Evidence)
包括服務供給得以順利傳送的服務環境,有形商品承載和表達服務的能力,當前消費者的無形消費體驗,以及向潛在顧客傳遞消費滿足感的能力。


4C
包括:

顧客(Customer)
成本(Cost)
溝通(Communication)
便利(convenience)。
加上機會Chance,市場變化Change為6C。

不銷售製造的產品,而要將滿足消費者需求的產品售出;不要依競爭者或者自我的盈利策略定價,而是要通過一系列測試手段了解消費者為滿足需求願付出的成本;不要以自身為出發點,想著網點怎麼布置,採用什麼樣的通路策略,而要關注消費者購買產品的便利性;不是想著如何通過媒體傳播來提升銷量,而要和消費者互動溝通。


營銷種類
整合營銷
整合營銷傳播(Integrated Marketing Communications )
資料庫營銷(DATABASE MARKETING)
以特定的方式在網路上或是實體收集消費者的消費行為資訊、廠商的銷售資訊,並將這些資訊以固定格式累積在資料庫當中,在適當的行銷時機,以此資料庫進行統計分析的行銷行為。
網路營銷(Internet Marketing)
網路營銷是企業整體營銷戰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實現企業總體經營目標所進行的,以網際網路為基本手段營造網上經營環境的各種活動。
網路營銷的職能包括網站推廣、網路品牌、信息發布、在線調研、顧客關係、顧客服務、銷售渠道、銷售促進八個方面。


標竿行銷(Bench Marketing)
由江亙松在<你的行銷行不行>提出

以某個市場上已經存在的競爭者為比較基準的行銷方式,例如普騰這家公司於十幾年前提出一句很經典的「Sorry,Sony」到現在還是經常被產業與學術界拿來當作行銷的案例,近年來Audi一直宣稱他們的部分車種在歐洲市場無論在性能或銷售上都令雙B感覺到威脅,這樣的行銷方法就是希望讓那些原本沒有打算買Audi的亞洲買家去思考,為什麼歐洲的消費者願意買的車在亞洲的我們卻沒有給予適當的評價。

當然要提出這樣的行銷方式勢必要先對自己的產品有一定的信心,否則如果「如花」喊出「Sorry林志玲」認同的觀眾應該不會太多吧。


直效營銷(DIRECT MARKETING)
根據kotler.keller行銷管理學第12版中譯本

直效行銷(direct marketing)是在沒有中間行銷商的情況下,利用消費者直接(consumer direct,CD)通路來接觸及傳送貨品和服務給客戶。

直效行銷其最大特色為「直接與消費者溝通或不經過分銷商而進行的銷售活動」,乃是利用一種或多種媒體,理論上可到達任何目標對像所在區域--包括地區上的以及定位上的區隔,且是一種可以衡量回應或交易結果之行銷模式。

通常直效行銷所使用的媒體溝通工具與大眾或特定多眾行銷媒體(如電視廣告)不同,而是以小眾或非定眾的行銷媒體(例如在面紙包上刊印廣告訊息後再將該面紙包分送出去給潛在消費對象,以及型錄、電話推銷,電視購物、網路銷售..等)為主。

近年來直效行銷成長極為快速,技術也精進不少,而且比以往更強調﹝一對一與大量客製化﹞行銷,因之個性化媒體工具(如直效信函與直效電子信函)的重要性與日俱增,特別是在以電子化為基礎的網路行銷與資料庫行銷方面,直效行銷未來的發展及影響力尤其備受關注與期待。


市場
市場起源於古時人類對於固定時段或地點進行交易的場所的稱呼,而此交易場所乃為消費者為了減少搜尋成本所形成。

今日,市場具備了兩種意義,其中一個意義是場所,如傳統市場、股票市場、期貨市場等等,另一意義為交易行為的總稱。市場一詞不僅僅只是場所,還包括了在此場所進行交易的行為。故當談論到市場大小時,並不僅僅指場所的大小,還包括了消費行為是否活絡。

市場雖為交易行為的總稱,但交易行為不一定是自由,尤其是在提供商品或選擇交易對象時,會因外部的干擾如法條、公約等加以限制。可以自由提供商品與選擇交易對象的稱為自由市場,反之則為非自由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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